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湛江市委、雷州市委和上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以高站位,高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创建平安雷州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一、主要工作举措成效:
(一)如期实现“线索清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认真办理每一问题线索并主动摸排线索。至今,我院共受理各类涉黑恶线索6条,已经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确保每一问题线索“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积极主动从办理的涉黑恶案件中挖掘、梳理线索,严惩周某等11人涉恶团伙,该案系我院移送线索案件,扫黑除恶第二战场取得新成果。
(二)全力冲刺“案件清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严从快从重惩处黑恶势力犯罪。至今,我院受理涉黑恶案件共计34件112人,已经全部审结。经法院裁判认定涉黑恶案件28件82人,其中涉黑案件4件9人,涉恶案件24件73人。高质量审结蔡某诗等6人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一案以及被告人黄其有等人犯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两起涉恶犯罪典型案,严惩蔡某诗等6人、黄某有等6人涉恶团伙,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加快推进“黑财清底”
我院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充分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手段,遏制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切断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审结的涉黑恶案件中累计判处罚金为33.2万元,执行财产金额为15万元,总入库15万元。
(四)持续开展“行业清源”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进一步推动“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我院累计发出司法建议20份,其中向公安机关发出15份,向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检察院、纪家镇人民政府各发出1份。现已全部反馈,各单位整改完毕。
(五)深化宣传效果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雷州农信银行大楼户外大屏、院审判大楼安检门口户外大屏、院机关办公楼大厅和四个人民法庭电子屏全方位对扫黑除恶视频、动画、图片及宣传标语滚动播放,利用新闻媒体、官方外网和微信、微博等平台大力开展司法宣传,通过人民法院报、湛江日报刊登黄某有等6人、蔡某诗等6人涉恶案等。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组织干警到南湖广场、新汽车总站及乡镇、学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资料35000多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