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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2016年雷州市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7/8/24 15:45:01 点击:

一、部门情况

      1.2016年决算组成单位共有1个:雷州市人民法院

2.决算编报范围:根据部门决算要求,纳入雷州市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的单位包括雷州市人民法院机关和雷州市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

3.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雷州市人民法院内设政工科、纪检组(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立案庭(信访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司法警察大队、雷高人民法庭、龙门人民法庭、唐家人民法庭、乌石人民法庭、共14个内设机构和4个基层人民法庭。主要职责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力,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审判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以及执行案件。通过审判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紧紧围绕“公正司法、改革创新”的主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奋斗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审判执行工作。

二、决算数据分析

全年收入年初预算2244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1%,全年支出年初预算2244万元,同比上年下降1%,变动不大。全年实际收入3060.3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以及非税收入安排资金的增加,全年实际支出1824.67万元。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30万元,支出总额51.26万元,占比39%,支出总额同比上年下降40%,主要是因为地方财政结转资金的三公支出没有在本表体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04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47万元,同比上年下降43%公务用车购置为0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26万元,本年支出12.79万元,同比上年下降26%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队及人数为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达到181次,接待人数达到2982个人。截止到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其保有量为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2016年省级资金公务用车购置为0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39万元,比2015年减少269.4万元,降低16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公用经费拨款少。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企业合同金额5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6年末本单位部门公务用车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150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装备费”等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上有力保障了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大的司法保障。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首次在部门决算中增加了装备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3.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2016年大部门使用了当地财政资金,致使2016年省级装备费支出进度低。

2016)年

项目名称

装备费项目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雷州市人民法院

装备费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43

131.76

10

38%

3.8

其中:财政拨款

343

131.76

10

38%

3.8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本项目用于人民法院为保障审判执行及行政业务工作的有力开支,提供充足的装备设备。

保障法院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装备力量,满足工作要求。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技术指标

技术操作

20

完成法院装备需求

装备需求达到80%

15

2016年大部门使用了当地财政资金,致使2016年省级装备费支出进度低。

质量指标

现场管理

10

100%

100%

10

工作效率

5

99.9

99.9

5

工作配合指标

10

99.10

99.10

10

安全指标

工作安全指标

5

 

 

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正常使用年限

10

8

8

10

总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决算公开的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作者:办公室 来源:雷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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