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
6月29日,我院审结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我院以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或单罪,判处被告人李某东、周某、李某成等11人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至此,我院扫黑除恶清零攻坚战的案件清零任务圆满完成。
审判现场
基本案情
自2015年起,被告人李某东在雷州市英利镇成立“辉煌队”,成员大约30人。
该组织成员大部分统一着印有“辉煌”两字的球服作为“队服”,并组建了“辉煌俱乐部”微信群作为该组织活动的联系平台。“辉煌队”骨干成员较为固定,为打响“辉煌队”的名气,经常纠集在在英利镇打架、斗殴、闹事,逐步形成以李某东为首,被告人周某、李某成、黄某健、林某为骨干,被告人李某、李某弟、罗某成及同案人吴某二、周某、王某威、李某文、林某超、黄某章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在雷州市英利镇这一相对固定的区域内分别实施了2起寻衅滋事、1起故意伤害、1起聚众斗殴犯罪,造成1人轻伤一级、4人轻微伤、1人受伤,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稳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审判现场
该案也是我院在审理被告人蔡某诗等人涉恶案中,发现周某等人有犯罪嫌疑,向市扫黑除恶办和市公安局移送处理的线索案件。由于疫情的影响,该案11名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无法集中开庭,为坚决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清零工作,坚决打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木森高度重视,亲自推动、亲自部署案件审理工作,指示法警大队、综合办公室全力配合办案法官网上开庭,确保防疫、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案件小结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地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的惩治方针贯穿案件审理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高压严打的态势,通过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精准有力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雷州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