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6月1日,我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院队伍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吴春鸿主持。
会议讨论通过了《雷州市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民商事长期未结案件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雷州市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案件延长审限的暂行规定》、《雷州市人民法院关于终本案件恢复执行暂行的规定》、《雷州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发放的暂行规定》、《雷州市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发出前备案制度的暂行规定》、《雷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民事案件开具生效证明书的暂行规定》、《雷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行执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机制的实施细则》、《雷州市人民法院关于跨域立案的工作规范(试行)》、《雷州市人民法院关于网上立案的工作规范(试行)》、《雷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诉讼费用主动退费、追缴工作的暂行规定》、《雷州市人民法院关于为原告提供被告户籍信息查询的工作指引(试行)》等11个规章制度,标志着我院建章立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接下来,我院将以这次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把握好“当下治”与“长久立”的辩证关系,推动教育整顿落地见效、行稳致远。
一方面,对一些能够短时间内查纠和整改的问题,不等不靠,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定内容、定措施、定目标”的要求,限期整治,彻底整治,整治一个,销号一个,以雷厉风行、立竿见影的教育整顿成果赢得群众认同。
另一方面,对一些深入肌髓、复杂疑难的顽瘴痼疾,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通过建立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来溯源治本。
作者:研究室 来源:雷州市人民法院